一、事件概况
9月21日5时许,据经济日报文章指出,近段时间,一些地区因收取高价电费登上热搜。有的房东长期向租户收取每千瓦时1.5元,甚至更高的电费。由于租户所缴电费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正常标准,引发争议。甚至有租户称,“靠电费赚差价,是房东重要的收入来源”。目前,我国转供电企业中存在着大量的电费违规涨价现象,这一现象应引起足够的关注。转供电公司出资,能不能任意提高电费的价格?当然不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明文规定:“严禁向用户收取额外的电费。”转供电是降低电费的“最后一公里”,其是否规范化将直接关系到国家降低电费的效果,因此,破解这一“堵点”显得尤为迫切。
二、数据概况
9月21日5时至22日14时,关于“靠电费赚差价成部分房东重要收入”的全网信息量1019条,客户端信息量545条,占比53.48%,为信息主要传播平台。
从全网信息量走势图可以看出,21日7时许,经济日报发布相关消息后,又经@凤凰网财经 转发报道,带动全网信息量上涨至第一波小高峰。22日9时,经温州都市报、@新浪热点 等媒体转发相关信息,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全网信息量达到峰值,为140条。随后信息量呈下降趋势。
从敏感信息占比图可见,敏感信息占比60.18%。经分析,舆论中的负面情绪主要集中在谴责监管部门不作为,不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从关键词云可以看出,除“房东”“电费”“差价”等事件核心关键词外,“转供电”“价格政策”“电力法”等词汇被频提,反映舆论关注“收费”“规范”和法律法规;“加收”“降电价”“违规”“禁止”等词汇被频提,反映舆论认为部分房东的做法“不合理”。
三、舆论观点
【观点一:不满费用过高】
部分舆论不满费用过高,表示“高价电费”的情况普遍存在。如@ZDY 表示“深圳出租房有低于1.5元的电吗?说出来让我羡慕一下”;@周末星期六 表示“北京有几个租房的用的不是一块五的”;@就要难得糊涂 表示“绍兴诸暨大唐,很多房东都是双倍加价收取电费的,光是晚上用空调,一个月就两三百块钱电费”。
【观点二:反映此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部分舆论反映此类问题屡见不鲜,却长期得不到解决。如@Wuxg1125 表示“乱收费,都收了几十年”;@大连李扬 表示“几十年了,仍然没有解决”;@爱1山的213 表示“存在好多年的问题了,主要是投诉也不管用啊”;@草市街自觉的白芍 表示“多了去了,尤其是二房东”;@LianChunMeii 表示“一直都是这样,没有解决过”。
【观点三:谴责监管部门不作为】
部分舆论谴责监管部门不作为。如@归柒928 表示“所以监管部门都干嘛去了?这种事情难道要上法庭起诉才管吗”;@XXY_怡 表示“不想管吧,滋生更多问题”;@大连李扬 表示“提倡租客自己通过法律武器,向房东讨要说法,法院嫌弃工作量增加,又该不愿意了”;@阿猫豆豆妈 表示“真的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监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观点四:呼吁相关部门进行彻查】
部分舆论呼吁相关部门进行彻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实体和个人重罚。如@提人AI2021 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有法律了,那就按照法律中的条款追责查处吧”;@健康快乐,千金不换 表示“我们必须要彻彻底底把它清查干净!把变相加价电费的行为坚决杜绝和禁止”;@罗曼蒂克的蒂克___ 表示“电力属于能源产品,扰乱能源市场秩序的实体或者个人应该重罚,应该退还违法所得税并处以n倍罚款”;@偶而201711 表示“罚款吧,重重的罚款”。
四、研判建议
本次靠电费赚差价成部分房东重要收入事件涉及民生问题,且“高价电费”的情况普遍、长期存在,引发网民热议,部分舆论表示所在地区出租屋电费较高,不满费用过高;部分舆论针对“房东违规加价电费”乱象,表示应该从法律层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存在舆论风险。对此建议有关部门:一是及时跟进该事件后续发展,针对网民反映电力公司存在不合规收费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公示调查处置结果;二是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力度,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工作,加强对电力收费等相关信息的监测与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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