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放任直播间剧本“杀”向老年人

今年的315晚会上,央视曾曝光部分主播在直播间打着帮人解决纠纷、调解家庭矛盾的旗号,实则利用老人的同情心兜售产品。如今“双11”临近,这种恶劣行径再兴风浪。一些商家为了吸引老年人的关注,不惜编造剧本上演“苦情大戏”,滥用了老年人的信任,扰乱了网络商业环境。更令人出离愤怒的是,当有人向平台投诉相关问题时,对方迅速变换嘴脸,声称产品是“老年人自己下单买的,无质量问题不退货”。生活中出现这种情况,真的只能认栽吗?

图片[1]-不能放任直播间剧本“杀”向老年人-奶油果社区

  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要求撤销交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网络主播售假行为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除退货外,还应当按照价款的3倍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倘若主播销售金额高、受害者众多,还可能涉嫌诈骗罪。这也提醒消费者遇此类事件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坑老”骗术屡见不鲜,从线下搬至线上后,其“故态复萌”的趋势更是不容小觑。整治“剧本杀”乱象,不能光依赖老年群体的自我觉察,还要靠相关部门的持续发力。一方面要加强对直播平台和商家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产品信息和宣传内容,杜绝虚假宣传和编造剧本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让问题得以畅通反馈、及时解决;此外还要加强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和陪伴,提高老年人的媒体素养和风险意识,让他们具备识别和应对欺诈行为的能力。从根本上说,治理“剧本杀”,避免老年人利益蒙损,不能止于“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还需净化网络舆论生态,编制更加明确的传播规则,做好内容的把关审核,让虚假营销无所遁形。

  早在2022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就联合印发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要求网络主播不得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热点”;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也明确指出,“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这些行为规范给网络直播划了一条“红线”,直播平台理应严格遵循,及时排查清除违规内容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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